可以导入。通过接口出具增值税发票时,税额是可以通过接口从SAP中的发票中直接传输到金税中,但此时系统将会检查传入的税额和系统根据不含税金额计算得到的税额是否有差异如果差异大于0.0625CNY,金税系统将不允许导入。
创新互联公司主要从事成都网站设计、成都做网站、网页设计、企业做网站、公司建网站等业务。立足成都服务兴宁,10余年网站建设经验,价格优惠、服务专业,欢迎来电咨询建站服务:18980820575
我们单位也想用这个接口.按照现在我们单位的使用情况,就是开出销售的增值税发票时,能够直接使用SAP中的数据.哪位如果有相关的详细信息(金税系统与SAP接口信息)请发邮件给我.先谢了. 查看原帖
可以。
在SAP中,财务对销售部门所递交的交货单,创建销售凭证后,需要将开票数据传输到金税系统,然后开具发票,以备后续清帐关单。
在主界面指令框内输入事物代码ZSDE004O,输入完成后回车,进入“创建金税接口的导出文件”界面,筛选条件,创建金税接口的导出文件,筛选“销售组织”及“分销渠道”,去勾“试运行”按钮;
点击“执行”按钮,进入界面;
筛选金税发票配置编码代码;
点击“执行”按钮后,进入“生成金税系统接口导出文件”屏幕,出现界面。
点击“发送到GTS”,发送至金税系统,出现如下界面,发送完成后,生成TXT文件,此时金税系统内也将产生该销售凭证的TXT格式文本;
事物代码ZSDE004I,进入“从金税系统接口导入文件”界面,从金税系统接口导入文件,文件为刚刚创建的TXT格式文本;
点击“执行”按钮.
点击“允许”按钮,进入如下界面,导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