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你可以把他当作一个供应源来看待,在采购申请分配供应源的时候,可以把这个采购申请分配给合同,然后再转成采购订单。或者在建立订单的时候可以参照合同建立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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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计划协议有一部分功能和合同很类似。也是和供应商建立相对长期的框架协议。但是计划协议更灵活,它可以配置成自动产生交货计划或者手动维护交货计划,那么在交货的日期,migo可以直接对这个计划协议进行收货。
源清单自动维护的时候会把合同和计划协议当作供应源。一张采购申请可以分配给计划协议,然后在处理的时候会转成交货计划而不是采购订单。
当然系统可以配置成mrp自动跑出交货计划而不是采购申请,假如这个物料存在计划协议的话。
你做的应该是一个两个系统整合的东西,譬如SD的首先是系统外报价,然后在你的合同管理平台做合同评审,评审通过触发一个SAP的BAPI自动创建一个SD的主合同(va41)。
1.我们公司自2010年就上了你说的SAP系统,依据使用部门报的预算申请,采购人员创建采购订单;你下次再采用一个未使用完的预算创建采购订单的时候系统会自动默认未清预算数量。
2.合同的创建是根根系统中的供应商代码进行设置的,一个供应商采购对应一份合同(一个供公司名称在系统中只可以是一个供应商代码,即使这个供应商可以供应多个单品),所以申请再多,你创建订单时不是一个供应商是不可能创建到一个订单上,因而订单的创建不需要对采购合同进行默认的。
不知道我这样的解释你能够明白吗。